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拨付的工程计量款,四川省钢构智造有限公司钢结构制造产业基地项目联合厂房主体工程劳务合作招标方案公司已审批完毕,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劳务合作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四川省钢构智造有限公司钢结构制造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地点为眉山市东坡区甘眉工业园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联合厂房、表面处理单元、成品棚、废料库、危化库、宿舍楼、食堂、行政办公楼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公用设施,厂区室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307895.21m2,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307696.46m2,地下建筑面积198.75m2。
2.2技术标准: 详见设计图纸。
2.3招标范围与分段划分及工期:本次招标为钢结构制造产业基地项目联合厂房(含辅房、变电所、卫生间、空压站、值班室等)主体劳务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砌筑、砼及钢筋工程、找平、抹灰、脚手架搭拆、模板搭拆、装修、安装预留预埋劳务施工,材料(甲供材除外)、周转材采购及租赁和资料移交等,具体内容详招标清单及招标文件。划分为一个分段附表一,总工期:暂定为 80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或监理开工令为准。
2.4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符合本项目业主对品质工程的要求,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
2.5安全目标: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
2.6缺陷责任期:从通过业主验收起算,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保修期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格协作方库》内单位或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专业协作单位库》内单位或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A级单位,同时未被未列入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合格分包商库》及《黑名单库》。
3.1.2施工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3.1.3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经济方面的亏损或违约行为。
3.1.4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人员数量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3.1.5 机械设备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四。
3.1.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3)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在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3.3投标人允许参投分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
每个投标人投标个数为1个,最多中标1个分段。
4.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于中标价1%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退还,履约保函在工程交工验收后退还。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 年 11月 8 日至2022 年11月 12 日开始进行网上或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6.2报名须知
6.2.1 网上报名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标书购买费转账回执单,以加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307083287@qq.com;
(2)招标人在确认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通过电子邮箱(307083287@qq.com)将招标文件、招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余相关招标参考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6.2.2 现场报名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至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供部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西三环四段619号二楼)进行报名;
(2)报名成功后投标人携U盘或光盘现场拷贝招标文件、招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余相关招标参考资料电子版。
6.2.3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开具及转账信息
(1)需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的投标人,可持银行回执单于2022年 11月18 日上午9点至下午17:30在成都市青羊区西三环外侧619号二楼财务部开具,超过约定时间招标人将不再进行办理。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以公对公转账形式进行支付,招标人开具收据。
(2)转账信息
开户银行: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中信银行高升路支行
账 号:7411 2101 8220 0027 791
转账时备注“钢结构智造产业基地项目主体劳务招标文件资料费”。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和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uilderp.cn/SCGLJZJC/Index.aspx)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网站,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等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9.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1 日上午9:30时 -10.00 时,截止时间为2022年 11 月 21 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8楼 A826 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中标人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和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uilderp.cn/SCGLJZJC/Index.aspx)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书面提出。
10.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3挂网监督电话:028-87015116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西三环外侧61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82219224
招 标 人: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 11 月 8 日
四川省钢构智造有限公司钢结构制造产业基地项目联合厂房主体工程劳务合作招标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