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拨付的工程计量款。四川省钢构智造有限公司钢结构智造产业基地项目联合厂房金属围护结构工程招标方案公司已审批完毕,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分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四川省钢构智造有限公司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甘眉工业园区南区占地约690亩,实施“四川省钢构智造有限公司钢结构制造产业基地项目”,年产各类桥梁钢结构等12万吨,产品以钢箱梁、钢桁梁、钢管拱为主,面向西南地区的大中型桥梁,按照“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原则设计建设,基地建成后,将成为西南地区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钢结构加工制造基地。力争在2025年前将钢结构公司建设成为产能达标、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谐发展的“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大型钢结构制造企业。
2.1.1项目名称:四川省钢构智造有限公司钢结构智造产业基地项目联合厂房金属围护结构工程施工分包
2.1.2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坡甘眉工业园南区)
2.1.3本项目为联合厂房:车间总建筑面积184425.09m2,建筑基底面积181275.07m2。消防高度22.9m(室外地面至钢结构屋面檐口与屋脊的平均距离),规划高度22.1m(室外地面至屋面女儿墙顶的距离)。
2.1.4联合厂房主体为单层钢结构车间,局部为三层辅房钢筋砼框架结构,整个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丁类,多层厂房,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屋面防水等级 二级 ,本工程为工业建筑,绿建一星级。
2.1.5联合厂房主体为单层钢结构车间,局部为三层辅房钢筋砼框架结构,整个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丁类,多层厂房,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本工程为工业建筑,绿建一星级。
2.1.6墙面:墙面采用岩棉夹芯板,选用四边企口纯平成品夹芯板,横向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2.1.7抗震设防烈度7度。
2.2 技术标准及规范:详见施工图纸设计说明。
2.3招标范围与包件划分及工期:本次招标为四川省钢构智造有限公司钢结构智造产业基地项目联合厂房金属围护结构施工分包,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包件。招标范围、包件划分及工期详见本公告附表一。该工期为预估工期为4个月,最终工期以现场实际工期为准,工期的增减对单价无影响。
2.4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符合本项目业主对品质工程的要求,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2.5安全目标: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
2.6环水保目标:环保水保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要求,有效控制环境污染,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满足环保要求。
2.7缺陷责任期:从业主颁发交工证书起算,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保修期24个月,防水保修期 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必须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格协作方库》内或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专业协作单位库》内单位。不允许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若出现该情况,则为废标。
3.1.2 施工资质、能力及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3.1.3财务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要求2019、2020、2021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0,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3)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在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1.5 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或招标人的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人员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3.1.6 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施工、加工能力,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或招标人的要求增加相关设备,设备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协作模式:采用专业分包的协作模式。
4.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工程交验合格后退还。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银行转账凭证真实有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 年10 月 1 日至2022 年 10月5 日开始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6.1.1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标书购买费转账回执单,以加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307083287@qq.com;
(2)招标人在确认后通过电子邮箱(307083287@qq.com)将招标文件、招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余相关招标参考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6.2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开具及转账信息
(1)需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的投标人,可持银行回执单于2022年10月19 日上午9点至下午17:30在成都市青羊区西三环外侧619号二楼财务部开具,超过约定时间招标人将不再进行办理。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以转账形式进行支付,招标人开具收据。
(2)转账信息
开户银行: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中信银行高升路支行
账 号:7411 2101 8220 0027 791
转账时备注“钢结构智造产业基地项目金属围护结构招标文件资料费”。
6.3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和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uilderp.cn/SCGLJZJC/Index.aspx)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网站,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等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组织。
8.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人在2022年 10月 20日上午9:30~10:00间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交投大厦8楼 A826 开评标室,投标截止日期为2022年10 月20日 上午10:00。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中标人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和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uilderp.cn/SCGLJZJC/Index.aspx)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挂网监督电话:028-8559613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西三环外侧619号
电 话: 13982219224
联 系 人: 王显
招 标 人: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 9 月 30 日
四川省钢构智造有限公司钢结构智造产业基地项目联合厂房金属围护结构工程施工分包招标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