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拨付的工程计量款,康新高速公路过境试验段K1-LM项目分部施工方案及总体规划及招标限价公司已审批完毕,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劳务合作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康定过境段康新高速K1-LM项目经理部位于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境内,起止桩号为:K00+016.417-K17+898,全长约17.877Km,是藏区公路路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面宽度25.5m,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其余技术指标均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3招标范围及工期:本次招标范围为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康定过境段康新高速K1-LM标段内路面水稳、油面工程劳务合作;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见本公告附表一《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康定过境段康新高速K1-LM项目水稳、油面工程劳务合作划分、工程规模、工期统计表》。
2.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四川省公路工程现行管理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5安全目标:不发生环境保护事件,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
2.6环保水保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要求,有效控制环境污染,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满足环保要求。
2.7缺陷责任期:从通过业主验收起算,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保修期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格协作方库》内单位。
3.1.2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格协作方库》内单位,招标控制价在2000万元以上分段还需要投标人在公司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数量未达到限制(信用评价AA级为5个,信用评价A级为4个,信用评价B级为3个,合同金额以主合同及所有补充合同的合计金额为准,当形象产值达到合同金额的80%以上时,不再占用在建合同数量指标);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不受限制。
3.1.3施工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3.1.4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
3.1.5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人员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3.1.6机械设备要求:具体投入数量及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四。
3.1.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作队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招标人不接受被信用等级公布为C、D 级的投标人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单位是否有影响本项目执行的重大诉讼和经济合同纠纷,若存在相关问题,取消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任选一种)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招标方缴纳中标价1%的履约保函(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
(2)招标人在第一期进度款中扣除中标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通过业主方的竣工验收后予以退还。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投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确保银行回执单真实有效,提供虚假回执单的投标文件无效。
6.信用奖励
6.1获得招标人2021年信用评价AA级的投标人:免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约定的60%缴纳,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2获得招标人2021年信用评价A级的投标人:免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约定的80%缴纳,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3 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20年度“AA”或“A”信用等级且施工资质为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投标人,本年度内信用等级按A级处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2 年4月21日至 2022 年 4月 26日,网上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报名,标书购买银行转账回单时间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至80261067@qq.com即报名成功。(投标人需在介绍信上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及拟参加的标段)
(2)招标人通过电子邮箱(80261067@qq.com)将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余相关招标参考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6989 7121 0
转账时备注“康新高速K1-LM项目水稳、油面劳务合作标书费”,招标人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7.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9.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月 29日 9:30时,投标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交投大厦8楼A826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书面提出。
10.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3监督电话:028-8559613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交投大厦8楼
联 系 人:赵先生 马女士
电 话:13882288785 15928807098
招标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4月 21日
康新高速公路过境试验段k1-lm项目分部水稳、油面工程劳务合作招标(第2次)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