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满足项目驻地建设施工需要,拟购置装配式箱房一批,公司已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同意实施采购。现将招标事宜作如下要求: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预计数量及要求: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数量以各项目实际交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实际交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可能存在差异,投标人不能据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合同执行期间数量可能存在调剂情况,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2、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1)交货地点:广绵高速G6项目(剑阁县普安镇闻溪村)、广绵高速G7项目(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广绵高速G8项目(剑阁县柳沟镇)、广绵高速G9项目(剑阁县柳沟镇东垭村)。
2)计划交货期: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最终以实际需求为准。
3、技术质量要求:材质要求、技术指标及成品整体力学性能等严格按《装配式钢结构箱式房技术标准》执行。
4、验收要求:本次招标的装配式箱房根据各项目部实际需求按配置清单点数验收,并提供原材料材质书及产品合格证等资料。
5、招标单价执行标准。
招标单价为综合到场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费、设计费、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安全环保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6、结算与支付:对验收合格的装配式箱房按月办理结算,供方提供合格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后30日内付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1000万元,具有集装箱式房(装配式箱房、打包箱房、拆装式箱房等)生产、销售相关资质且具有3年及以上生产经验(即2019年须有箱房生产业绩,否则不予认可)的生产厂家,且相关证照均在有效期内未被暂扣或吊销,且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披露的“重点关注信息”及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4.在投标期间,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息披露中,投标人法定代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5.禁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参、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与投标。
6.未被列入交投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供应方库”。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必须为购买标书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发售
1.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请投标人将加盖公司鲜章的①单位介绍信、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购买标书转账证明、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共四项资料以单个压缩文件包的形式打包后,于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4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 17:00(北京时间),发送至邮箱496470087@qq.com购买招标文件并电话告知本次招标联系人,联系人:吴女士,电话15928586756,压缩文件包及邮件标题均以“装配式箱房-投标单位全称”命名,逾期发送资料的,将不在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
注:标书购买不接受现金,请购买单位将购买费转账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装备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
账号:5105 0187 5436 0000 1837
转账时请备注“装配式箱房标书购买费”,公司财务开具收据无发票。
五、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应在2022年1月 7 日上午 10:30 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吾悦广场)四座10楼1020室 周转材料处。
六、招标单位: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装备分公司
电 话:15928586756;纪检监察电话:028-85596130
邮 编:610000;联 系 人:吴女士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装备分公司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