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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石高速LS-TJ10-10分段气泡轻质土劳务合作项目 招标公告

时间:2021-12-16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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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拨付的工程计量款,泸石高速LS-TJ10-10分段轻质气泡混凝土劳务合作项目招标方案公司已审批完毕,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劳务协作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泸石高速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4-2030年)》中8条南北纵线“马尔康至石棉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与雅康高速共同构成京昆高速雅安至石棉段的辅助通道,具有衔接成都至康定至西藏、马尔康至泸定和雅安至西昌等高速公路的纽带功能。同时,本项目也是环贡嘎山旅游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气泡轻质土为间断性施工,存在多次进出场,具体的施工要求及进场时间根据招标人现场组织情况确定。

2.2技术标准: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按照80km/h设计速度、路基宽度25.5m标准建设。

2.3招标范围与包件划分及工期:

招标范围: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全部气泡轻质土施工及相关的一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合同段划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里程划分为1个标段,工程项目为里程范围内的全部气泡轻质土(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计划工期:详见本公告附表一,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工程质量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

2.5安全目标: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

2.6缺陷责任期:从通过业主交工验收日期起算,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格协作方库》内单位。

3.1.2施工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3.1.3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经济方面的亏损或违约行为。

3.1.4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人员数量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3.1.5机械设备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四。

3.1.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招标人不接受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公布为C、D级的投标人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3)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在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3.3投标人允许参投包件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

每个投标人投标包件个数不超过1个,最多中标1个标段。

4.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不低于相应段落中标价1%的履约保证金或金融机构履约保函。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无论投标人投几个包件,投标人只需缴纳一次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确保银行汇票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汇票的投标无效。

6.信用奖励

6.1获得招标人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投标包件个数不限,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80%缴纳。

6.2获得招标人A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投标包件个数不限,可中标包件增加1个,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60%缴纳。

6.3 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20年度“AA”或“A”信用等级且施工资质为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投标人,本年度内信用等级按A级处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

7.2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以及标书购买费转账回执单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至2910706139@qq.com即报名成功;

(2)招标人在报名成功后通过电子邮箱(2910706139@qq.com)将招标文件、招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余相关招标参考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3)需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的投标人,可持银行回执单在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84号金科双楠天都2号楼1335室财务处(二)开具。

7.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人开具收据(以公对公转账形式进行支付,转账时请备注“泸石项目气泡轻质土施工劳务合作招标文件购买费”)。

7.3.1转账信息

开户银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开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隧道工程分公司 

账    号:1411 0120 1030 015237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9.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 9:40 至 10:00 ,投标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八楼A0826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中标结果之日起 3 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 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提出。

10.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3监督电话:028-85262025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84号2栋13楼1328室

电       话:19808149490

联  系 人:谢女士

 

招 标 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

泸石高速ls-tj10-10分段轻质气泡混凝土劳务合作项目招标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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