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规划用地已确定,招标文件已审批完毕。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约504亩的地块)项目设计,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场平设计、厂区规划、建筑(厂房建筑及办公、住宿配套)、工艺设计、智能工厂总体规划、绿化景观市政配套、弱电(含智能化)、亮化、普通装修设计及本工程所有二次深化设计的方案设计(不含精装修及绿化深化设计)、工艺物流仿真(含实时可视化)、初步设计与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地勘(初勘、详勘)、图纸报审(施工图、消防、防雷及相关图审)、绿色建筑(符合现行规范要求)、项目整体三维动画工艺流转演示、工程设计全过程配合服务(按甲方要求)。
2.2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符合本项目业主对品质工程的要求,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2.3工期要求:本工程设计计划于 2021 年 10 月开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设计总周期为90工作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资质、能力及业绩要求
企业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工作年限三年或以上)。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招标人不接受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公布为C、D级的投标人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3)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在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2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无论投标人投几个包件,投标人只需缴纳一次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5日开始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报名。
5.2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和QQ邮箱)、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以及标书购买费转账回执单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至4207480@qq.com即报名成功;
(2)招标人在报名成功后通过QQ邮箱(4207480@qq.com)将招标文件、招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余相关招标参考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以公对公转账形式进行支付,招标人开具收据。
5.2.1转账信息
开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
银行帐号:51050187083600003019
转账时备注“四川省钢构智造有限公司招标文件资料费”。
5.3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网站,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等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评标办法: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组织。
8.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人在2021年10月20日上午9:00~9:30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交投大厦8楼A0826本项目开标室,投标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0日上午9:30。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持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中标人公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挂网监督电话:028-8559613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金科双楠2栋12楼-1222室
联 系 人:李疆18482130581
招 标 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9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