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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青川县建峰灰岩矿开采及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1-08-02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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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以供应广绵高速扩容项目建设用料为主,矿区位于青川县城158°方向,距青川县约60KM,距剑阁县约30KM,行政区划隶属于青川县建峰镇青峰村管辖。矿权属空白区新设,周边无其他矿权设置。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5°22′41″,北纬32°18′07″。矿区范围由1~4号拐点圈闭而成,矿区面积为0.3008km2,开采标高为+930m~+740m,见下表。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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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矿权开采矿种为石灰岩(伴生白云岩),根据2020年9月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二大队编制的《青川县建峰镇青峰村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石灰岩(含伴生白云岩)矿保有资源量1784.07万吨(651.12万m3)。

1.2技术标准:

(1)本矿山设计开采年限8年,最大开采能力400万吨/年,要求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人备案登记的采矿设计方案进行开采作业,同时须按照招标人登记备案的方案进行绿色矿山建设。

(2)设两个砂石加工点,其中1#加工点有效产能1000吨/小时(按实际生产合格的成品砂石料数量计),2#加工点有效产能500吨/小时(按实际生产合格的成品砂石料数量计)。砂石加工必须采用三级破碎工艺(一破采用颚式破碎机,二破采用圆锥破碎机,三破采用冲击式破碎机),机制砂和高标号混凝土用碎石要求必须水洗。

1.3招标范围与服务期限:

1.3.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共设两个包件。

包件一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矿山爆破开采、片石短转(开采点至加工点)、砂石加工及配套设施建设。

包件二招标范围为砂石加工。

同一投标人不允许同时参与两个包件投标。

    1.3.2服务期限

包件一:以签订合同之日起,爆破开采以招标人设计开采年限届满之日或招标人设计开采年限到期前但达到矿权规定开采范围之日为止;砂石加工按总开采数量减去2#加工场数量计,暂定1380万吨。

包件二:以签订合同之日起,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广绵高速扩容项目完工为止,加工数量暂定400万吨。

1.4产品质量

(1)片石及成品砂石质量及规格应满足招标人要求。

(2)成品砂石质量应满足《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2020)、《建设用砂》(GB/T 14684-2011)及现行其他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3)成品砂石质量和生产比例应满足广绵高速扩容项目生产需要

1.5安全目标: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1 资质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2.1.2 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2.1.3财务要求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2.1.4信誉要求: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息披露中,投标人法定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3)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在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5)未被列入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供应方库”。

2.1.5 关联企业要求:禁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参、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1.6 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2.1.7 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履约保证金

包件一: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5个工作日内缴纳15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

        包件二: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5个工作日内缴纳3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转账需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进行。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其中包件一投标保证金80万元(捌拾万元整),包件二投标保证金20万元(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 年8月2 日至2021 年8月6日每日午9:00至下午17:00报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持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出示已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用的凭证。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2栋1单元8楼804号四川交投建材料有限公司业务部。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招标人开具收据(标书购买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通过本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购买,转账时备注“广元市青川县建峰灰岩矿开采及加工服务标书购买费”)。

5.2.1转账信息

账户名称:四川交投建材料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

账    号: 5105 0187 5436 0000 1560

5.3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网站,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等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1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7.2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组织。

8.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人在2021年8月23日上午9:30~10:00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8楼B826本项目开标室,投标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3日上午10:00。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持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中标人公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挂网监督电话:028-8559613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交投建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2栋1单元8楼804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15982067828

                           蒲先生 15196692229

 

 招 标 人:四川交投建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


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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