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宾至金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地材加工组织方案已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公司批准实施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三、预计加工数量及场站建设位置
说明:1、以上数量均为预估数量,仅做参考,不作为合同签订及结算依据。
2、以上规格型号仅做参考,具体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四、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同时应具备砂石、碎石或建材加工、生产相关经营范围,同时具有道路运输范围。
3.投标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失信惩戒信息”以及“重点关注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4.投料期间,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息披露中,投标人法定代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5.禁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参、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与投标。
6.未被列入交投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供应方库”。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方式:请投标人将加盖公司鲜章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提供经办人联系电话)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购买标书费的转账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39374504@qq.com,购买招标文件。
2.获取时间:2021 年6月 2 日至 2021 年6月 4 日每日上午 9:00时 至下午 17:30时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发售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标书购买费请转账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双楠支行
账号:129329454052
转账时请备注“宜金高速XJ14标碎石加工标书购买费”,分公司财务开具收据无发票。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2021年 6 月 11 日下午 15:00 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成都市武侯区高朋大道10号航利大厦A座4楼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物资设备处。逾期不再接受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高朋大道10号航利大厦A座4楼
电 话:028-63911952 纪检监察电话:028-83334393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张女士、王女士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政工程分公司
2021年6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