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补遗书以《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TJ4标段工程劳务合作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予以完善与补充,以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合同执行的依据,补遗书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补遗书为准。
1.招标公告附表四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TJ4标段桥梁工程劳务合作各分段拟投入设备明细表(最低要求)适用于TJ4-13分段修改。
原内容为:
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TJ4标段桥梁工程劳务合作各分段拟投入设备明细表
(最低要求)
适用于TJ4-13分段
注:1、若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认为投标人配备的机械设备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加。
2、本表中的总数量为承包人中标后向发包人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3、设备需具备施工能力满足实际施工需要,自有设备以购买发票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为准。
现变更为:
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TJ4标段桥梁工程劳务合作各分段拟投入设备明细表
(最低要求)
适用于TJ4-13分段
注:1、若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认为投标人配备的机械设备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加。
2、本表中的总数量为承包人中标后向发包人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3、设备需具备施工能力满足实际施工需要,自有设备以购买发票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