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补遗书以《成绵扩容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予以完善与补充,以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合同执行的依据,补遗书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补遗书为准。
因现场实际情况,现将原招标文件TJ1-1、TJ1-2、TJ1-3分段中的附表四《成绵扩容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拟投入设备明细表(最低要求)(TJ1-1分段)》《成绵扩容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拟投入设备明细表(最低要求)(TJ1-2、TJ1-3分段)》进行调整,具体变更如下:
《成绵扩容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拟投入设备明细表(最低要求)(TJ1-1分段)》
注:
1、因本项目环保要求及品质工程建设需要,若有项目业主、招标人需要增加装备的情况,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装备的增加,并投入使用。
2、本表中的总数量为承包人中标后向发包人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3、所有设备购买年限均应在5年以内(发票时间2016年1月1日至今)。
《成绵扩容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拟投入设备明细表(最低要求)(TJ1-2、TJ1-3分段)》
注:
1、因本项目环保要求及品质工程建设需要,若有项目业主、招标人需要增加装备的情况,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装备的增加,并投入使用。
2、本表中的总数量为承包人中标后向发包人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3、所有设备购买年限均应在5年以内(发票时间2016年1月1日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