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落地,泸石C2总包部严格执行总承包代发制度,成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完善组织机构;编制下发《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细化、明确代发支付流程;邀请泸定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及劳动争议院现场培训,宣贯农民工工资管理资料模板;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切实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月足额代发全线农民工工资,并及时公示,留存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
2021年1月8日,由四川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李孟锦带队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调研抽查组对泸石高速公路C2合同段农民工工资发放开展调研抽查,甘孜州州委副秘书长高见、州人社局局长仁青等领导陪同。
李巡视员要求总包部要继续保持当前各项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代发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条例》条文,读通学懂《条例》法律内涵,关注民生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劳动报酬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