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泸石高速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4-2030年)》中8条南北纵线“马尔康至石棉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与雅康高速共同构成京昆高速雅安至石棉段的辅助通道,具有衔接成都至康定至西藏、马尔康至泸定和雅安至西昌等高速公路的纽带功能。同时,本项目也是环贡嘎山旅游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1.2技术标准:本项目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5.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m,设计荷载公路-Ⅰ级,隧道净空(高×宽)5×11.00m,其余技术指标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1.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C2合同段(桩号:K13+760-
K96+647.372),包括路基、路面、交安、绿化工程,房建、机电工程。
具体服务内容为:
编制0#清单及复核施工图预算:(1)根据施工图全面清理工程数量,按业主要求及标准规范,按单位分部分项清理、复核工程数量,形成工程量计算书、编制0#变更清单(含新增细目组价)及固化清单(含后期调整),规避审计风险;(2)按交通部定额及编制办法编制清单预算(采用的定额版本需要和业主沟通后确定);(3)协助录入交建工程管理系统;(4)应对监理、设计和业主审核。
编制分部收入清单和协作队伍清量分割:(1)复核施工图预算,编制分部收入清单;(2)完成协作队伍清量分割和核对;(3)对项目部人员进行施工图清理算量、0#变更清单和日常造价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
过程造价咨询:(1)审核需要业主承担费用的变更(2)从审计角度复核各项目部变更资料(含新增细目组价)的合理性及完整性,提出调整建议,完成施工过程中变更造价指导;(3)根据总包部提出的变更方案,配合总包部对接业主方和设计院提出专业性意见。
1.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清单预算编制(含复核施工图预算)满足公司成本部和业主公司要求;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满足监理和业主公司的要求;工程量清单经项目部、总包部审核、清单预算经公司审核,成果按9个分部分别提交;根据总包部提出的变更方案,配合总包部对接业主和设计院,提出专业性意见,并对工程变更新增的工程细目编制预算文件,直至监理和业主完成审批;对项目部人员定期进行日常造价工作培训和不定期指导。
1.5 工期要求:本项目竣工结算之前涉及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清单预算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45天必须提交成果)。
1.6 标段划分:2个标段,具体如下:
LS-ZJZX01标段:TJ2、TJ3、TJ4、TJ5、TJ6分部
LS-ZJZX02标段:TJ7、TJ8、TJ9、TJ10分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2 财务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状况良好。
2.3 业绩要求:
(1)2017年以来承接过1个及以上公路项目0号清单编制;
(2)2017年以来承接过1个及以上公路项目变更策划编制;
(3)2017年以来承接过1个及以上公路项目新增细目组价审核业务;
(4)2017年以来承接过1个及以上公路项目预算业务。
(5)2017年以来承接过1个及以上央企公路工程项目造价业务。
2.4 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综合报价,包含工程协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工费、生活费、办公耗材、交通费、办公所需的电脑、管理费、保险、利润、税费等用于该项目的所有费用。
2.5 人员基本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为该工程成立专门项目组,项目组至少由六人组成,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组成员不少于五名;根据工程需要配置相关人员。
(2)项目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甲级造价(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和工程师职称(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从业经验10年以上;
(3)项目团队人员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业经验5年以上。
(4)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配置相关人员由项目组自行负责,必须满足该工程施工进度需求,施工过程中造价指导人员每月进驻现场不得低于10天。
2.6 信誉要求:
2.6.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2.6.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承担过的工程未无重大合同纠纷;
2.6.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违约问题;
2.6.5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未因违规、违法或重大安全事故受到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转发或四川省交通厅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2.7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不低于中标价1%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投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6.招标文件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 12月 01 日至2020年 12月 05 日(工作日北京时间09:30至17:30)持加盖公司鲜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泸石高速公路C2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地址:四川省泸定县得妥镇繁荣村)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以公对公进行转账,购买时不接受现金,转账后持转款回执单至上述总包部财务室开具收据无发票(转账时备注“泸石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编制 标段招标文件资料费”)。
缴纳标书购买费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甘孜直属支行
开户名称: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泸石高速公路C2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账 号:2321 1000 3900 0040 179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组织。
7.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 12月07日 10 时,投标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A826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 3 天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提出。
8.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监督电话:028-8559613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泸石高速公路C2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泸定县得妥镇繁荣村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8482130581
招 标 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泸石高速公路C2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