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昌都市农村公路整体总承包项目施工第二标段(八宿项目)地处昌都市八宿县行政管辖范围。八宿县位于昌都市东南部,地处怒江上游,平均海拔3260米。以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为主,干季、雨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0.4℃,1月份平均气温0℃,7月份平均气温19.2℃,无霜期162天。年降水量为233.3毫米。常见的自然灾害有洪水、干旱、冻土、冰雹等。
2.技术指标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达到合格标段。
3.招标内容
昌都市农村公路整体总承包项目第二标段:劳务协作
段落划分(该部分段落工程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段落和工程数量以施工图和项目管理公司下发的文件为准);
段落划分如下:
段落编号 | 协作内容 | 备注 |
A标段 | 1.八宿县吉达乡俄冲村安置区公路工程;2.昌都市八宿县吉达乡吉达村公路工程;3.八宿县吉达乡果拉村公路工程;4.八宿县白马镇G318岔口至日吉村安置区桥梁工程单项工程;5.昌都市八宿县然乌镇阿日村公路工程;6.昌都市八宿县林卡乡旺珠村公路工程;7.昌都市八宿县林卡乡卡龙村公路工程;8.八宿县林卡乡至查卡村硬化路面公路改建工程。 | |
B标段 | 1.八宿县拉根乡 G318 至列日村硬化路面公路改建工程;2.昌都市八宿县拉根乡冷贡村公路工程;3.昌都市八宿县然乌镇卡堆村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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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期:3至18个月,且根据业主分项单体合同中约定时间及监理和业主下达的开工令执行。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公司库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具有劳务承包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2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类似业绩2个及以上。
4.3协作施工模式:
4.3.1 材料和机械
4.3.1.1 A标段
以下材料由项目管理公司统一采购,投标人按设计量领用,清单单价中不包含以下材料价格:柴油、钢制波纹管、钢筋、水泥的所有费用。该部分领用材料超过设计量时,超耗量按1.5采购价格在结算中扣除。
其他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该部分材料已包含在投标人清单单价中,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
机械所使用的柴油由项目管理公司提供,其余电力及机械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该部分费用已经包含在清单单价中。
4.3.1.2 B标段
以下材料由项目管理公司统一采购,投标人按设计量领用,清单单价中不包含以下材料价格:柴油、钢制波纹管、钢筋、水泥的所有费用。该部分领用材料超过设计量时,超耗量按1.5采购价格在结算中扣除。
其他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该部分材料已包含在投标人清单单价中,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
机械所使用的柴油由项目管理公司提供,其余电力及机械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该部分费用已经包含在清单单价中。
4.3.2 内业管理
中标人负责各自协作段落内的工程内业资料,包括质检资料、测量资料、方案、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中间计量表、变更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施做和监理单位的签认。
上述资料需要的试验和检测资料由中标人自行与试验室接洽,项目管理公司统一协调管理。该部分成本已经包括在清单单价中。
4.3.3变更管理
中标人负责各自协作段落内的工程变更协调、基础资料收集、变更资料施做和监理、设计的签认工作。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建设单位的签认工作。
变更资料需要的试验和检测资料由中标人自行与试验室接洽,测量和绘图资料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未包含在投标清单中的新增单价,清单中有类似子目号的采用类似子目号单价结算;清单中没有类似子目号的,在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或四川交建公司批复限价的基础上扣除甲供材料后,根据招标限价与中标总价计算下浮比例后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4.3.4 结算及支付
4.3.4.1 项目管理公司按业主计量进度进行结算,协作队伍根据结算及时向项目管理公司提供相应的发票,项目计量资金到位后的结算方可办理支付。
4.3.4.2 工程结算过程中需扣留5%的审计保证金。如建设单位增加扣留保证金的项目和比例,则按建设单位的管理实行。
4.3.4.3 所有支付均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3.5安全
4.3.5.1项目管理公司根据业主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容统一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
4.3.5.2中标人必须按现行安全管理要求配备足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协作段落内的安全工作,服从项目管理公司管理。如专职安全员不到位,按每天1000元/天扣除乙方违约金。
4.3.5.3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备、器械统一由中标人自行购买。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劳务、机械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该部分成本已经包含在清单单价内,不另行结算。
4.3.6 其他说明
4.3.6.1 协作段落内的纵向施工便道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内,不另行结算。
4.3.6.2 乙方驻地和民工住宿、施工电费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内,不另行结算。
4.3.7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单价为含税工程量清单单价。
4.3.8本项目100章内容根据公布的中标通知后,在中标人签订合同之前进行合同谈判,形成会议纪要后在合同中约定。
4.3.9本项目所有年度信誉评价考核:达到西藏自治区评定的AA奖励审计总额的0.5%、达到A奖励审计总额的0.2%,达到B及以下则不予奖励。这部分费用投标人不做考虑。
4.4人员要求
各投标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要 求 |
项目主管
| 1 | 有企业法人授权书。专科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一条及以上叁级公路施工经验。负责协作段落内的施工生产所有管理工作。 |
技术主管 | 1 | 有企业法人授权书,专科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一条及以上叁级公路施工经验。负责协作段落内的所有技术管理工作。 |
内业主管 | 1 | 有企业法人授权书,专科以上学历。有一条及以上叁级公路施工经验。负责协作段落内的所有内业、变更、计量和结算等管理工作。 |
安全主管 | 1 | 有企业法人授权书,专科以上学历。交安C证及以上证书,有一条及以上叁级公路施工经验。负责协作段落内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 |
测量主管 | 1 | 有企业法人授权书,专科以上学历。有一条及以上叁级公路施工经验。负责协作段落内的所有测量管理工作。 |
5.履约保证金
A标段及B标段履约保证金比例按每期暂时计量支付额的5%扣取。履约保证金在监理工程师签发交工证书后30日内无息返还。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22日(工作日)在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B02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在2018年10月24日上午10:00时,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上午10:30时,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A206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八宿县四川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2楼
电 话:15982835955
传 真:028-85262023
联 系 人:祝先生
招 标 人:八宿县四川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