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建设规模: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青龙场至眉山试验段工程项目沿成乐高速公路原路加宽,起于青龙场(K43+000)、与青龙场枢纽互通止点衔接,跨越眉洲河,经观音、彭山城郊,在江渔堤再跨眉洲河,经斗城堰跨解放渠,在永丰与(在建)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衔接,止于眉山互通(K71+000),主要控制点为青龙场、彭山、眉山,路线里程长度28km。
2.技术指标及项目重难点
2.1本项目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均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规定值。
2.2本标段的梁部结构为钢箱梁,施工方法均为预制架设,架设时还需上跨既有成乐高速公路。架设如此巨大物件,施工难度非常大,而且工期紧。因此,本工程选择合适的架设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步骤,施工中科学组织协调是本工程成败的关键。
2.3本工程成乐高速车流量大,对施工的干扰是非常大的,即要确保成乐高速交通安全,又要使施工顺利进行,这是本工程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2.4钢箱梁的加工、运输、安装这一系列的施工,均存在不少的技术难题及现实难题,如钢箱梁的加工精度要求特别高,如此巨大物件的运输非常困难,要顺利完成工程,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克服种种难题。
3.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青龙场至眉山试验段钢箱梁制作及安装工程施工。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号及段落如下:
E1-GXL标段:K43+000-K71+000段钢箱梁施工及制作工程。
工期:按招标人施工计划,分批次施工。且根据招标人总体下发的文件执行。总工期10个月,从颁发交工证书起算,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为60个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能够足额(当期及每年)开具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指定地点设立本项目专项资金账户,中标人须接受招标人对本项目账户资金流动情况的监管。
4.2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
4.3协作施工模式:
采用专业分包的协作模式。中标人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钢材的采购、钢梁深化设计、方案评审、场外加工制作、工厂试拼装、涂装(含节段安装完成后的封锚和补漆)并完善自检测手续、运输、预拼、吊装、焊接安装、自检测等。
招标人根据设计图纸工程数量结算。
4.3.1 材料和机械
4.3.1.1 施工涉及的全部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全部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所有材料(主材、辅材)已经包含在清单单价中。材料及成品、半成品材料外委检测由招标人统一负责,中标人承担费用。
中标人自行采购的钢板实行调差机制,调价只针对设计钢箱梁工程数量的钢板的出厂价。中标人采购的钢板价格浮动在±5%以内的双方确认不予调价,中标人自行承担该部分可调差材料价格涨跌风险。在施工期间,若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钢材中厚板价格相较于基准价(2018年11月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成都市钢材中厚板价格)的浮动比例超过±5%的,则对超过±5%的部分价格实行调差。调价数量以当期结算工程的组价可调差材料使用数量为准。可调差材料运输价格不调价。
(1)材料价格按照2018年11月14日我的钢铁网(mysteel.com)成都市场中厚板价格行情中“普中板Q235B 12-20mm”和“低合金中板Q345B 14-20mm ”的价格为准,清单中Q345C钢材价格参照Q235B钢材价格。
(2)Q345C钢材(含剪力钉、栓钉、高强螺栓)的不含税单价为3647元/t,Q235B钢材(含剪力钉、栓钉、高强螺栓)的不含税单价为3517元/t。
钢板调差计算公式如下:
当本期信息价格≥基准价时:
1)钢板调价金额S1=A×钢板出厂价/综合单价×((本期信息价格-基准价)/基准价×100%-5%)
A:当期钢箱梁计量总金额;
当(本期信息价格-基准价)/基准价×100%≤5%时,不调价。
当本期信息价格≤基准价时:
2)钢板调价金额S1=A×钢板出厂价/综合单价×((本期信息价格-基准价)/基准价×100%+5%)
A:当期钢箱梁计量总金额;
当(本期信息价格-基准价)/基准价×100%≥-5%时,不调价。
4.3.1.2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送发包人核对,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5个工作日不予答复的视为已经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如果承包人未报经发包人核对即自行采购材料,再报发包人确认调整合同价款的,如发包人不同意,则不作调整。
4.3.1.3机械及机械所使用的燃油等能源、电力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该部分费用已经包含在清单单价中。
4.3.2 内业管理
中标人负责各自协作段落内的工程内业资料,包括质检资料、测量资料、方案、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中间计量表、变更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施做和监理单位的签认。
上述资料需要的试验和检测资料由中标人自行与试验室接洽,招标人统一协调管理。
该部分成本已经包括在清单单价中。
4.3.3临建工程
4.3.3.1 协作施工段落内的纵向、横向施工便道由招标人负责,协作施工段落以外的施工便道由中标人协调解决。
4.3.3.2 中标人驻地和民工住宿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内,不另行结算。
4.3.3.3 电力由中标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内,不另行结算。
4.3.3.4钢箱梁加工场用由中标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内,中标人负责施工,并对方案和质量负责。
4.3.4变更管理
中标人负责各自协作段落内的工程变更协调、基础资料收集、变更资料施做和监理、设计的签认工作。招标人负责建设单位的签认工作。
变更资料需要的试验和检测资料由中标人自行与试验室接洽,测量和绘图资料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未包含在投标清单中的新增单价,清单中有类似子目号的采用类似子目号单价结算;清单中没有类似子目号的扣除甲供材料后,根据招标限价与中标总价计算下浮比例,在公司新批限价的基础上等比例下浮。
4.3.5 结算及支付
4.3.5.1 中期结算
中标人合同签订,设备和钢材全部到场,经第三方检测合格,招标人根据中标人钢材购买发票、到场数量,结算支付到场钢材发票总额的50%。支付金额不得超过设计工程数量。
钢结构制作完成验收合格具备安装条件,结算支付到场钢材发票总额剩余的50%。且不得超过设计数量。
吊装安装完毕且最后一道面漆涂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业主计量支付后,结算支付除审计保证金3%和业主扣留的保证金外的所有资金。
中标人须根据结算及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的发票方可办理支付。
最终结算总量不超过设计图纸和变更工程数量之和。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审计金额。
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在中标人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20%后,由中标人开始向招标人还款;招标人从每次应付给中标人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招标人至少在中标人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80%在前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按逐次分摊的办法扣回。
4.3.5.2 结算周期支付周期原则上与业主计量周期相同,结算统计时间为上月25日至本月26日,12月份统计到31日,即与产值统计同步。工程结算过程中需扣留5%的质量保证金、3%的审计保证金。如建设单位增加扣留保证金的项目和比例,则按建设单位的管理实行。
4.3.5.3 所有支付均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3.6安全
4.3.6.2中标人必须按现行安全管理要求配备足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协作段落内的安全工作,服从招标人安全科管理。如专职安全员不到位,按每天1000元/天扣除乙方违约金。
4.3.6.3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备、器械统一由招标人购买,各中标人根据需要领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劳务、机械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该部分成本已经包含在清单单价内,不另行结算。
4.3.7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单价为不含税工程量清单单价。
4.4人员要求
各投标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最低要求:
5.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不低于相应段落总造价3%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履约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退还,履约保函在工程交工验收后退还。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3日在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84号金科双楠天都2号楼13楼1303室领取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在2018年12月10日上午9:00时,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上午9:30时,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84号金科双楠天都2号楼13楼1301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84号金科双楠天都2号楼13楼1303室
电 话:13540894511
传 真:028-85562702
联 系 人:杜老师
招 标 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