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成资渝高速公路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至潼南(川渝界)段是成都至资阳至重庆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于简阳江源镇附近,接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经资阳雁江区、乐至县、安岳县,止于川渝界安岳龙台镇高子湾,对接重庆规划的合川至潼南高速公路。
2.招标内容
CZY-TJ5:渝蓉枢纽互通主线桥及匝道桥钢箱梁
段落划分(该部分段落工程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段落和工程数量以施工图和项目部下发的文件为准):
段落划分如下:
CZY-TJ7:长河枢纽互通主线桥及匝道桥钢箱梁
段落划分(该部分段落工程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段落和工程数量以施工图和项目部下发的文件为准):
段落划分如下:
工期:所有协作段落工程工期为5个月,且根据项目部总体下发的文件执行。从颁发交工证书起算,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为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
3.3协作施工模式:
采用专业分包的协作模式。中标人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钢材的采购、钢梁设计、评审、加工制作、工厂试拼装、涂装(含节段安装完成后的封锚和补漆)、运输、预拼、吊装、焊接安装等。
项目部根据设计图纸工程数量结算。
3.3.1 材料和机械
4.3.1.1 施工涉及的全部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全部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所有材料(主材、辅材)已经包含在清单单价中。材料及成品、半成品材料外委检测由项目部统一负责,中标人承担费用。
中标人自行采购的钢板实行调差机制,调价只针对设计钢箱梁工程数量的钢板的出厂价。中标人采购的钢板价格浮动在±5%以内的双方确认不予调价,中标人自行承担该部分可调差材料价格涨跌风险。在施工期间,若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钢材中厚板价格相较于基准价(2019年8月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成都市钢材中厚板价格)的浮动比例超过±5%的,则对超过±5%的部分价格实行调差。调价数量以当期结算工程的组价可调差材料使用数量为准。可调差材料运输价格不调价。
钢板调差计算公式如下:
当本期信息价格≥基准价时:
1)钢板调价金额S1=A×钢板出厂价/综合单价×((本期信息价格-基准价)/基准价×100%-5%)
A:当期钢箱梁计量总金额;
当(本期信息价格-基准价)/基准价×100%≤5%时,不调价。
当本期信息价格≤基准价时:
2)钢板调价金额S1=A×钢板出厂价/综合单价×((本期信息价格-基准价)/基准价×100%+5%)
A:当期钢箱梁计量总金额;
当(本期信息价格-基准价)/基准价×100%≥5%时,不调价。
3.3.1.2机械及机械所使用的燃油等能源、电力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该部分费用已经包含在清单单价中。
3.3.2 内业管理
中标人负责各自协作段落内的工程内业资料,包括质检资料、测量资料、方案、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中间计量表、变更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施做和监理单位的签认。
上述资料需要的试验和检测资料由中标人自行与试验室接洽,项目部统一协调管理。
该部分成本已经包括在清单单价中。
3.3.3临建工程
3.3.3.1 协作段落内的纵向施工便道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内,不另行结算。横向进场便道由项目部负责。
3.3.3.2 中标人驻地和民工住宿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内,不另行结算。
3.3.3.3 项目部负责动力电到变压器,变压器之后的电力设施由中标人负责,电费和电损由中标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内,不另行结算。
3.3.3.4钢箱梁加工场用地和建设费用由项目部负责,中标人负责施工,并对方案和质量负责。
3.3.4变更管理
中标人负责各自协作段落内的工程变更协调、基础资料收集、变更资料施做和监理、设计的签认工作。项目部负责建设单位的签认工作。
变更资料需要的试验和检测资料由中标人自行与试验室接洽,测量和绘图资料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未包含在投标清单中的新增单价,清单中有类似子目号的采用类似子目号单价结算;清单中没有类似子目号的扣除甲供材料后,根据招标限价与中标总价计算下浮比例,在公司新批限价的基础上等比例下浮。
3.3.5 结算及支付
中标人合同签订,按合同总价30%支付材料采买预付款。
吊装安装完毕且最后一道面漆涂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业主计量支付后,结算支付业主扣留的保证金外的所有资金。
中标人须根据结算及时向项目部提供相应的发票方可办理支付。
最终结算总量不超过设计图纸和变更工程数量之和。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审计金额。
工程结算过程中需扣留5%的质量保证金。如建设单位增加扣留保证金的项目和比例,则按建设单位的管理实行。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的约定:
本工程采取清单单价(不含税)承包方式,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钢板原材料部分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工、安装部分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6安全
3.3.6.1项目部统一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团体意外保险由项目部统一购买,保额不低于80万,保费由各中标人按产值分摊。
3.3.6.2中标人必须按现行安全管理要求配备足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协作段落内的安全工作,服从项目部安全科管理。如专职安全员不到位,按每天1000元/天扣除乙方违约金。
3.3.6.3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备、器械统一由项目部购买,各中标人根据需要领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劳务、机械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该部分成本已经包含在清单单价内,不另行结算。
3.3.7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单价为不含税工程量清单单价。
3.4人员要求
各投标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最低要求:
4.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不低于相应段落中标价2%的履约保证金或3%的国有银行无条件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退还,履约保函在工程交工验收后退还。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一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于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6日在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80号金科双楠天都2号楼1328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在2019年9月23日上午9:00时,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上午9:30时,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80号金科双楠天都2号楼1330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80号金科双楠天都2号楼
电 话:028-87432401
传 真:028-87432401
联 系 人:郑女士
招 标 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