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TJ5合同段位于乐至县境内,标段主线全线长15.9km,路线依次经过乐至县石湍镇、通旅镇、双河场乡、回澜镇、龙溪乡。 起于K114+100(石湍镇万古村)、止于K130+000(龙溪乡西禅村)。主线桥梁2415.01m/8座,其中特大桥0座,大桥22415.01m/8座,中小桥0座;匝道桥1443.58m/7座,其中大桥1385.05m/6座,中桥58.53m/1座,桥隧比15.66%;涵洞38道(主线25道,渝蓉枢纽互通内13道);人行天桥3座,车行天桥2座,渡槽2座;互通式立交1处(渝蓉枢纽互通);服务区1处(乐至南服务区)。
TJ7合同段主线全线长17.002km,起于K146+500、止于K163+502,龙台互通连接线全长8.38km。全线共设置互通2处,其中,枢纽互通1处(内遂互通),落地互通1处(龙台互通)。服务区1处(安岳服务区)。主线共设置桥梁7座,其中大桥5座,中桥2座。钢筋砼盖板涵88座,圆管涵1座,渡槽1座,车型天桥3座,人行天桥2座。
2、技术指标
1、钻孔要求
注浆孔放样可采用皮尺或钢卷尺,钻孔应逐排、逐孔编号,要求实际孔位与设计孔位偏差不大于500px。每个工点钻孔放样应一次放完。
填筑体均应采用潜孔锤锤击钻进;钻孔直径为φ91mm(终孔直径),并用压缩空气洗孔排渣,严禁采用水作为冲洗液。注浆孔钻孔均为铅垂直孔,偏差率应小于0.3%,孔深不得小于设计孔深。
钻孔应由外向内分段分序施工,先施工靠路肩侧注浆孔,再施工路基内的注浆孔,以防止压力注浆时大面积窜冒浆。注浆孔均采用一次钻孔注浆。
注浆孔钻孔施工过程中,应有针对性地选取不少于3孔进行取芯钻进,并对填料的性质进行记录。对不取芯的钻孔,若遇空洞、垮孔、软塑土、大块石、地下水等异常情况应进行记录和描述。若遇大块石或卵石,可换成冲击钻进或在0.5m范围内移孔施工。
2、浆材、浆液要求
压力注浆材料采用水泥系列浆材,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水泥
水泥必须具有抵制水和土侵蚀的化学稳定性,其质量品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要求,提供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检测报告,水泥应以安定性试验为主。水泥用量需按设计用量据实收方。
2)水
一般情况下,清洁的河水、溪水均可作为拌合用水。对于硫酸盐含量超过0.1%,氯含量超过0.5%,或对砼具有强浸蚀性,并且含有糖分或有机悬浮质的水不能作为浆液拌合用水。
3)粉煤灰
粉煤灰要求在三级或三级以上,最大烧失量不得大于15%。施工时,应有最大烧失量、化学成分及细度模数的检测报告,细度模数应小于45um。使用前应进行过筛处理,以满足浆液在灌注时不堵管、且流动性好,能连续灌注为准。
4)外加剂
施工中如有特殊需要可以采用调凝剂、膨胀剂等作为外加剂。外加剂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用,并应符合混凝土外掺剂应用的国家有关现行技术规范,无毒、无公害,且不会对浆液产生不利影响。
压力注浆所用浆液应满足如下要求:结石率不小于80%,7天抗压强度不低于0.6MPa,28 天抗压强度不小于2MPa。所有浆液均不应出现泌水现象,浆液的稠度应视填料和填筑质量而定,一般对均质细粒土宜采用稠度低的稀浆液,土石混填时宜采用稠度高的浓浆液。浆液配合比以及注浆过程中的浆液变换等技术参数,宜根据经验和现场试验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
建议的浆液配合比如下:
浆液配合比要求如下:
开灌:水:水泥=1:1;
堵漏:水:水泥:粉煤灰=1:1:2;
主灌:水:水泥:粉煤灰=1:1:0.50;
此外,每天注浆时,对不同主灌配合比,应在搅拌筒中随机取样1组6件进行现场砂浆试模法结石率试验,要求结石率不小于80%。
当填料为非级配块碎石时,可直接采用水:水泥:粉煤灰=1:1:1的配合比浆液并适当添加早强剂进行灌注。
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成资渝TJ5-9标段:K114+100-K130+000台背注浆施工分包项目;
成资渝TJ7-11标段:K146+488.94-K163+502台背注浆施工分包项目;
工期:工程工期为5个月,且根据项目部总体下发的文件执行。从颁发交工证书起算,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为60个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公司资信库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2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
4.3施工分包模式:
4.3.1 材料和机械
台背注浆所需的所有材料费用都包含在清单单价中,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自购材料检测由项目部统一负责,投标人承担费用。
机械及机械所使用的燃油等能源、电力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该部分费用已经包含在清单单价中。
4.3.2 结算及支付
4.3.2.1 项目部按月进行结算,协作队伍根据结算及时向项目部提供相应的发票,项目计量资金到位后,中标人结算方可办理支付。
4.3.2.2 工程结算过程中需扣留3%的质量保证金、2%民工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
4.3.2.3 所有支付均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3.3安全
4.3.3.1项目部统一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保费由各中标人按产值分摊。团体意外保险由中标人自行购买,保额不低于80万,保费中标人自行承担。
4.3.3.2中标人必须按现行安全管理要求配备足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协作段落内的安全工作,服从项目部安全科管理。如专职安全员不到位,按每天1000元/天扣除乙方违约金。
4.3.3.3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备、器械统一由项目部购买,各中标人根据需要领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劳务、机械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该部分成本已经包含在清单单价内,不另行结算。
4.3.4 其他说明
4.3.4.1 乙方驻地和民工住宿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内,不另行结算。
4.3.5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单价为不含税工程量清单单价。
4.4人员要求
各投标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最低要求:
4.5财务要求: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开具足额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经济方面的亏损或违约行为。
4.6信誉要求:
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协作方资源库》内且投标人没有年度考核不合格记录。
5.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不低于相应段落中标价1%的履约保证金或1%的国有银行无条件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20日在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80号2栋13楼1329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在2020年3月27日上午10:30时,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上午10:30时,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80号2栋13楼1330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80号2栋13楼
电 话:028-87432401
传 真:028-85262023
联 系 人: 郑女士
招 标 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