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交投建设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充分激发员工的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公司干部人事管理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拟采用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交投建设公司安全环保部副经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本次公开竞聘岗位1个:交投建设公司安全环保部副经理。
二、竞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高效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年龄不超过50岁(197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学历优先考虑。
6. 中级以上岗位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优先考虑。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丰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工作经验;有良好组织管理、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安全环保政策理论水平;
(2)熟悉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从事公路工程施工有5年及以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参与过2个以上高速公路、铁路、轨道等建设项目管理或丰富的桥隧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3)安全、环保或公路工程等工程相关专业毕业或注册安全师证;
(4)有参加建安、交安类安全教育培训经历,持建安证、交安证B或C类证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二)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五)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六)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七)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竞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知识及能力测试、考察了解、组织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公司印发《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竞聘选拔安全环保部副经理的公告》,在交投建设公司、交投集团公司和第三方招聘机构的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布公开竞聘岗位、条件资格和选拔程序等。
(二)报名
起止时间:2020年3月16日9:00时至3月27日17:30 时。
报名办法:竞聘者填写《交投建设公司公开竞聘报名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邮箱sichuanjiaojian@163.com,也可到交投建设公司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30(北京时间);交投建设公司人力资源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交投大厦A座804房间;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28-85596587。
注意事项:
1.竞聘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任职文件复印件各1份;②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③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
2.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的竞聘者,报名后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交到交投建设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人力资源部收到报名材料为准。报送材料不再退回,我们承诺为竞聘者保密。
3.竞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
4.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未报名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竞聘。
(三)资格审查
安全环保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四)公开竞聘
1.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一岗位竞聘者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取前10名进入竞聘大会环节。如某一岗位竞聘者不足10名,则全部进入竞聘大会环节。
2. 举行竞聘大会。竞聘大会评委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环保部和人力资源部组成。竞聘大会分为竞聘演讲、竞聘问答两个环节。
3. 权重。笔试得分在竞聘总分中占20%权重,竞聘演讲得分在竞聘总分中占40%权重,竞聘问答得分在竞聘总分中占40%权重。
(五)确定考察对象。竞聘大会评委综合评估竞聘者,初步确定2名考察对象,并将考察对象在公司网站公示。
(六)组织考察。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部组成干部考察组,组织实施民主测评和谈话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七)酝酿。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人选考察情况及任用建议报公司干部选任酝酿小组研究讨论。
(八)确定拟任职人选。由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任职人选。
(九)任前公示。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公布竞聘结果。
四、工作监督
竞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实行全过程监督。在竞聘工作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85596952(公司人力资源部),86164767(公司纪检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