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以《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E2标段小型砼构件集中预制施工劳务协作工程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予以更正,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执行的依据,若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内容有相冲突之处,以补遗内容为准,补遗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9%增值税发票”
更正为“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开具足额增值税发票”。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A标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乐高速扩容建设项目E2-SG1项目经理分部
账号: 5105 0169 7208 0000 224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眉山支行
B标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乐高速扩容建设项目E2-SG2项目经理分部
账 号: 5105 0169 8708 0000 081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城北支行”
更正为:增加投标保证金转入账户
“A/B标段保证金转入账户:
账户名称: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桥梁与隧道工程分公司
账 号:5116 1001 5018 1703 0866 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成都创业路支行”
上述两项内容均为原招标文件的更正,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不变。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