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久马高速公路C3总承包部(C3总包部、TJ8项目部、TJ9项目部、TJ10项目部)驻地建设施工方案及招标比选限价公司已审批完毕,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分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久马高速C3标段负责K140+261~K224+300段施工任务,起点与C2标相接,止点与建成的汶马高速相连,路线全长82km。项目位于川西北阿坝藏羌自治州的马尔康市与红原县,平均海拔约3300m,具有“三高”特点,人员及机械效率不高。拟建设的久马高速公路C3总承包部临时设施建设工程,包含C3总包部、TJ8项目部、TJ9项目部、TJ10项目部驻地建设。
2.2 技术标准
2.2.1材料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材料进场时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
2.2.2中标人保证施工后产品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等要求,并保证施工后所有的货物全新、未曾使用过。
2.3 招标范围与分段划分及工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本次计划招标1个驻地建设标段。主要工程内容:C3总包部、TJ8项目部、TJ9项目部、TJ10项目部驻地场坪,场地硬化和绿化,住房和办公区建设及装修,水电安装,暖气设置安装等,详细内容见《久马高速公路C3合同段驻地建设工程一览表》。
2.4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工程验收合格。
2.5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2.6 缺陷责任期:从招标人验收合格起算,缺陷责任期2年。
2.7工期:总包部驻地施工工期45天;TJ8、TJ9、TJ10项目部驻地施工工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须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资信库内单位。
3.1.2 投标人资质等级、业绩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劳务资质;
(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类似的业绩1个及以上。
3.1.3 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经济方面的亏损或违约行为。
3.1.4人员要求:具有从事类似工作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久马高速公路C3合同段驻地建设工程施工分包
拟投入人员配置表(最低要求)
注:1、本表为主要人员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或招标人的要求增加或更换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2、如因投标人的原因(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更换上述主要人员,须报请招标人批准,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更换主要负责人的,对投标人按每人次课以2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3、投标人主要人员被要求更换的,按照每人次课以2万元人民币违约金,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4、相关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必须在岗,有特殊情况离岗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并得到批准。
3.1.5设备要求
久马高速公路C3合同段驻地建设工程施工分包
拟投入设备明细表(最低要求)
注:本表所列机械设备为满足实际施工需要的最低要求。若招标人认为投标人配备的机械设备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加或更换某些设备、仪器。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3投标人允许参投分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
每个投标人投标分段个数不超过1个,最多中标1个分段 。
4.履约保证金
4.1一般投标人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不低于相应段落中标价1%的履约保证金或金融机构履约保函。
4.2获得招标人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不低于相应段落中标价0.8%的履约保证金或金融机构履约保函。
4.3获得招标人A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不低于相应段落中标价0.6%的履约保证金或金融机构履约保函。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投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7日(9:00-12:00,14:00-17:00)领取招标文件(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地点:成都市高朋大道航利集团四楼工程处
7.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时不接受现金,分公司财务开具收据无
发票,(转账时备注“久马高速公路C3合同段总包部、TJ8项目部、TJ9项目部、TJ10项目部驻地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购买费”)。
7.3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出示已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凭证,并自行携带U盘(容量不小于8G),拷贝电子版图纸和所投分段的固化工程量清单(后续提供)。
缴纳标书购买费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开户名称:中国银行成都双楠支行
账 号:1293 2945 4052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议:不组织。
8.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 年4月20日10时,投标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高朋大道航利集团四楼工程处。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定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将定标结果在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 29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挂网监督电话:028-8559613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朋大道航利集团四楼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话:18628003503
招 标 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2020 年 4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