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拨付的工程计量款,久马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方案及招标方案公司已审批完毕,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4个分部施工分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久马高速项目起点为青海省久治县川青边界处的甲尔多乡扎隆,北接G0615线青海段,途经德格互通、阿坝互通、查理寺互通、龙日坝互通、中埌口互通、刷经寺互通、王家寨枢纽互通,终点为马尔康市王家寨,线路总长约224公里。G0615线久治(青川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由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参与公开招投标,并中标的投建一体项目。项目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境内,线路走向穿越两县一市,即马尔康市,红原县,阿坝县。地处四川省西北部、青藏高原东南缘,线路平均海拔3000-3800米。
2.2技术标准: 起点至阿坝县吉灰段(约73.5公里)和海子山至中埌口段(约70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吉灰至海子山段(约41.5公里)和中埌口至终点段(约39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2.3招标范围与分部划分及工期:本次招标为久马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分包。本次招标共计4个分部,各分部的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工期见本公告附表一。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4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符合本项目业主对品质工程、生态示范公路的要求,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2.5安全目标: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
2.6缺陷责任期:从通过业主验收起算,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施工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3.1.3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
3.1.4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3.1.5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本公告附表四。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四川交投建设工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格协作方库》内单位。
(2)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招标人不接受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公布为C、 D 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t.sc.gov.cn/) “信用交通·四川” 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4)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在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3.3投标人允许参投分部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
每个投标人投标分部个数不超过4个,最多中标1个分部。参加多个分部的投标人需对每个分部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不低于相应段落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金融机构履约保函。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投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确保银行汇票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汇票的投标文件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5月23日至2020年5月27日购买招标文件(购买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6.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购买时不接受现金(转账时备注“久马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分包 分部招标文件资料费”)。
缴纳标书资料费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高新支行
银行帐号:6260 8861 8
6.3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出示已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凭证,并自行携带U盘(容量不小于8G),拷贝电子版图纸和所投分部的固化工程量清单。
6.4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网站,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等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8.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 日 10 时,投标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A829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提出。
9.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监督电话:028-8559613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交投大厦8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19150666769
招 标 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