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金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分包
补遗书 第2号
本补遗书以《宜金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文件》、《宜金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分包补遗书第1号》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予以完善与补充,以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合同执行的依据,补遗书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补遗书为准。
1、关于招标文件17页“3.2.3报价方式”的修改
原内容为:
报价方式 | 本次招标不报价,投标人承诺将交投建设与四川路桥共同确定的“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施工成本取费标准”作为合同定价的依据。 |
现变更为:
报价方式 | 本次招标不报价,投标人承诺按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第二、(二)3、款“合作项目”原则作为合同定价的依据。 |
招标文件80页《投标函》内及其余涉及报价方式的地方均做相应修改。
2、关于招标文件62页“13.1.1.1 价格调整公式”的修改
原内容为:
因材料的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现变更为:
因材料的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P=P0{B1×[(Ft1-F01)/F01±0.05]+B2×[(Ft2-F02)/F02±0.05]+……+Bn×[(Ftn-F0n)/F0n±0.05]}”
△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元),当材料价格调整跌幅度在±5%以内时,△P不予调整;当材料价格调整涨幅超过+5%时,△P计算时取“-0.05”;当材料价格调整跌幅超过-5%时, △P计算时取“+0.05”。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