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把关口,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要求,强化过程监督和风险防控,近日,经公司党委会研究同意,交投建设公司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重大事项报备管理办法(试行)》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管理暂行办法》。
《重大事项报备管理办法(试行)》就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招投标工作、选人用人等事项提出了于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纪检监察部报告备案的工作要求,从制度出发加强了对公司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实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管理规范化水平。
《党风廉洁意见回复管理暂行办法》在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廉洁意见回复内容、分级负责审查、回复程序及要求,是公司深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举措,有效解决了回复对象多而杂、动态把关难等问题,有利于提高党风廉洁意见回复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回复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自两项《办法》印发以来,目前已完成重大事项报备4次,审查回复党风廉洁意见1件。